湖北日报讯(记者肖丽琼、通讯员陈光耀)“支持发电企业合理规避缴费”“协商选取较为经济的供电方式”,4月1日正式实施的湖北高可靠性供电收费新规中,一系列“为企业着想”的表述体现湖北营商环境的温度。
通俗来说,高可靠性供电收费主要指用电企业为“用电双保险”支付的费用。当用电企业申请两路及以上供电线路(如备用电源、保安电源),实质上占用了变电站间隔、主变备用容量等公共电力资源。
新规避免了以前“一刀切”的收费方式。在高可靠性供电因不同供电方式产生不同费用时,我省明确支持用电企业与供电企业协商更省钱的供电方案,为用电企业降低用电成本。
“进一步提升高可靠性供电收费的科学性和公平性,合理降低企业费用负担,优化经营主体用电环境。”省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表示,新规尽可能地“为企业着想”,在收费方面能省则省、能免则免。例如企业若因为生产线暂时减少等原因临时申请降低用电容量,两年内又恢复到原容量的,对恢复容量不再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。
近年来,湖北以电价改革为突破口,持续出台举措降低企业用电成本。2024年,湖北降低企业工商业用电成本75亿元,工商业平均电价在全国排名降至第17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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